过权利义务设定的方式,告诉企业应该怎么做,不应该怎么做———做好了可以表彰奖励,做不好就要受处罚,甚至要把牢底坐穿、倾家荡产。
第三,它还有稳定作用,使政策具有长期稳定性。而法制最显著的一个特征,是强制作用。”
草案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
孙佑海介绍,目前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都在加强立法工作,当前主要搞两个项目,一个是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的修改,一个是《循环经济法》的制定。
孙佑海说,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“减量化、再使用、再循环”,即“3R”原则。它具体怎么实施呢?《循环经济法》草案规定了一些原则,包括八大方面的内容:
一是制订规划,进行远景描绘,保证人、财、物跟得上;
二是总量控制制度,即按照排放量和当地自然状况,对经济进行总量控制,防止不顾条件搞发展;
三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———生产者不单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,而是要负责到产品报废以后,这就让他们必须坚持生态设计原则,比如产品要便于拆卸;
第四要强化重点企业的管理,对重点的高耗能、高污染企业要实行更严格的制度;
第五,国家要确定产业政策;
第六,法律规定一系列激励政策,包括专项资金、税收优惠、金融支持等;
第七是进行评价考核,对干部、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的评价考核体系;
第八,规定一系列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。
孙佑海认为,未来《循环经济法》立法后,还必须依法推进循环经济。“我们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情况,勇于探索,为全国提供更多经验。另外,法律规定了方向、原则,但光有原则还不行,全国人大、国务院要制订配套法规,供各部门、各地区具体执行。
建议:股市应该向环境友好型企业倾斜
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在昨日的论坛上,对循环经济建设提出了个人建议。
孙佑海说:“发展循环经济,要发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支持,没有他们的支持,就不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。目前群众最感兴趣的话题之一是股市,股市牵动着亿万人的心,股民应该把握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,通过股市来促进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发展。”
孙佑海认为,江河湖泊水质日益恶化,二氧化碳排放过多,造成全球气候变暖,给广大股民及其子孙后代的生存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。买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股票,既支持了企业的发展,也保护了股民自己和子孙后代。
他建议,对此应从制度方面采取以下措施:1、证监会要配合环保总局、发改委等部门,协助惩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,为环保部门查处违规排污上市公司提供有效的支持;2、证监会在审查公司上市或者扩大融资规模时,要把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表现情况,作为公司是否具备上市、增资扩股的硬性条件之一;3、基金公司、机构在建仓时,要鼓励他们多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仓,减少违法排污企业的仓,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,拿出一两条硬性措施,要求基金公司持有一定量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股票,并列入监管内容;4、金融机构不应为违法排污企业提供授信支持;5、要尽早研究碳税,鼓励发展低碳经济,企业应配置熟悉环境法规的法律顾问。
孙佑海认为,从国际经验看,国际成熟的股市中,基金公司、机构和股民在投资时,总是把上市公司是否环境友好、是否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其是不是要投资的一个重要考量标准。“以美国股市为例,进入道琼斯工业股指的30家大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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